
A级锅炉制造;高压容器及第三类低、中压容器设计、制造;秸杆、稻壳综合利用设备制造;城市垃圾处理设备制造;锅炉辅机、锅炉配件、化工设备、机械、金属结构件制造;提供以上产品的相关技术服务;从事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商品的批发、进出口业务(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,涉及配额、许可证管理商品的,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);余热回收技术研究、节约能源开发技术、环境保护开发技术、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、企业生产排放物的再利用技术开发及其应用;金属材料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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